主持学校全面工作,联系监察审计处,分管校长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附属中学。校委会成员依据各自分工,协助校长管理和服务各二级学院。
负责学校党建、思想政治工作。
常务副校长,分管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、信息中心、继续教育学院、资产管理处、公寓服务中心、基建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。
分管教务处、科研处、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、学生处、就业服务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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